—2—-《猎妖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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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万绮擦了把汗:“就只是说个故事而已?”
子衿点点头:“仅此而已。”
“那……那其实事情也没姑娘你想的那么复杂。”
常家和李家曾经是邻居,父辈关系不错。李家在贺县开了一家脚店,专门卖酒,常家则开了一家杂货店,卖些柴米油盐之类的生活用品。
常家二老只有一个儿子常皓,生得俊雅不凡,而且聪颖好学,能诗善对,是个有望出仕的人才。而李家也有一个儿子——李万绮,便是如今的探花郎,虽然不及常皓俊美,却也是仪表堂堂,气质不俗。
两家人关系很好,常皓与李万绮自小一起长大,李万绮长常皓五六岁,常皓素日里会敬称一声兄长。
李家还有一个有着花容月貌的女儿李诗诗,与常皓青梅竹马、郎情妾意。两人定了亲,可谓佳偶天成。因为常皓与李万绮都要进京赶考,父辈们打算先把常皓的婚事办完,这样常皓金榜题名归来之时,便能做父亲了。
婚礼前夕,正逢隆冬,李家的生意十分好,那些散工的大汉三五成群地喝酒暖身,高谈阔论。屋子里的火炉把屋外的严寒悉数挡了去,实在是一个放松的好地方。
灾祸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来了。
也不知道是谁起的头,常皓还在睡梦之中,忽然听到有人喊“救火”。他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在做梦,翻了个身,那呼声却越发刺耳,惊得他终于睁开眼睛。但他的屋子周围一点焦味也没有。
他的床靠着窗,隐约可见结了霜花的窗户上有火光跃动。
常皓连忙蹬鞋子下床,扯了外衫披上,冲出屋子。李家外围了好些人,看戏的,着急的,救火的,常皓看到李万绮灰头土脸地披着外衫站在火光之中,不由得摇晃他:“诗诗呢?诗诗在哪儿?”
李万绮目光黯淡,好像丢了魂儿,好像把别的什么也丢了。他动了动唇:“我妹妹还在里面,可能已经……”
常皓只听到“在里面”三个字,便什么也顾不上了,匆匆把自己浑身浇湿,然后冲进了大火之中。他的记忆自那时候起变得模糊不清,只记得眼前是火,身后是火,能够感知与触碰到的地方都是火。
烟熏得他睁不开眼,熏得他头晕目眩,可他还是坚持着把李诗诗从大火里救了出来,然后一个趔趄,把自己的半张脸贡献给了火星子。
“不要多心,只是半张脸而已,你是诗诗的救命恩人,诗诗怎么会嫌弃你?”之后在病床上辗转反侧时,常皓经常听到诗诗这么安慰自己。
只是半张脸而已吗?
他因为这张脸不能再进京赶考,毁了父母的希望,没多久二老便忧郁成疾,他变卖了家产也救治不得,一夜之间失去双亲。
李家嘴上说不嫌弃,但李万绮高中探花、光宗耀祖,李诗诗花容月貌、蕙质兰心,李家怎么可能还瞧得上他这个身无分文的丑八怪?
婚事一拖再拖,最后李万绮只答应以后会一直出钱养着常皓,别的一概不再提。
又过了些日子,李家举家搬到了临安,只有小厮会每月按时寄来一笔银子,常皓寄给李诗诗的信再也无人回过。
常皓不无恶毒地想,如果当初自己做那个恶人就好了,假装什么也不知道,一觉睡到第二天天亮。
他从爱她变成怨她,最终变成了觉得只有得到她才能对得起自己曾经付出的执念。
“我按月给他银子他不要,非要来临安做什么说书人。我李家就算不是皇亲国戚,也是要脸面的,难道让我妹妹嫁给一个又丑又穷的残废吗?我羞辱他是为了让他看清现实,不要再纠缠下去。”李万绮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地向子衿解释自己的做法。
“钱我李某人出得起,赡养他后半生也算不亏待他了。你知道凭他那张脸注定是不能面圣的,更别提参加殿试了,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。”
子衿听得心里酸酸的。
可恨的是,她竟然有那么一点点赞同李万绮说的话。
站在李家的立场考虑,李诗诗是李万绮的妹妹,他自然不舍得委屈她。而他对常皓也算仁义,给了钱,还给常皓的父母操持了葬礼。
但更多的,子衿就不能赞同了:“说到底,还是你们李家毁了婚约,让常公子家破人亡,仕途无望,区区两笔银子一场葬礼又算得上什么补偿?”
李万绮皱眉道:“没有人逼着他去救人,闹成现在这样子也不是我李家想要看到的。”
“所以当初你明明知道诗诗在屋里,你却不肯救人,就是怕落得和常公子一样的下场?”子衿眼神冷下来。
李万绮张了张嘴,发不出声音。
那年大火的火苗在他眼眸中跃动,但他的眸光已经黯淡了,他选择了不救,就像现在可以随意给妹妹定亲一样。
“你这个懦夫!”子衿露出虎牙,恶狠狠地道。
轿夫们还是无知无觉地向前走着,水声渐渐远去,大雾渐渐散去,街道的模样露了出来,周遭又恢复了车水马龙的景象。
李万绮一惊,眨眼的工夫,子衿已经消失不见了。
他呆呆地看着前方,眼前一点光也没有。他觉得凉飕飕的,原来是额头和背部都渗出了冷汗。
常皓还没走到家门口,却见有人在二楼叫他。
“常公子!”
常皓抬眸,原来是刚刚话别的子衿。他明明前脚出了一品香,后脚就马不停蹄地赶回来了,现在却比她迟,这于理不合。
“姑娘怎么又来了?”常皓拎着长衫下摆走上去,子衿笑眯眯地看着他。
“我去找李探花李大人去了,他把你的事情都告诉我了。”
常皓收住步子。
“你知道我这个人喜欢听故事,急性子嘛。”
常皓抬头问她:“你到底要干什么?”
跟踪他,打听他的隐私,就好像……
“我太崇拜公子了,想多了解公子,这样或许可以和公子成为好朋友。”子衿心虚道。
是了,常皓想,果然就像是疯狂迷恋一个名角的痴儿一样,这女人难道是他的崇拜者?
“姑娘,这样下去我会感到困扰。”
子衿顾左右而言他:“公子,你是不是还喜欢诗诗姑娘?”
常皓一怔,仿佛被她刺中了七寸。末了,他还是越过她,淡漠道:“这是我的私事。”
他话音刚落,却被子衿用赤练捆住了身体,常皓惊讶,原来这姑娘能武,不由得一凛:“你干什么?”
“当然是帮公子实现愿望了!”子衿打了个响指,常皓只觉一阵天旋地转,晕了过去。
子衿拍了拍他那半张被烧焦的脸,甚为惋惜,据说他以前还是个顶顶美丽的男人,可见总当好人是没什么好报的。
“你若是敢再多说一句,我就割了你的舌头!”常皓在威胁声中睁开眼睛,眨了眨,才适应周遭的光线。
他所处之地散发着清香,墙上挂着山水图,匾额上题着鎏金字,窗边摆着君子兰,柜上放着翡翠瓶……主人有雅致,不是普通人家的屋子。
常皓看到一双湖水蓝绣鞋,穿着鞋子的人正微微颤抖,把双脚尽可能地缩向床沿。她穿着锦绣织就的褙子,鲛绡做成的宋裤,身段曼妙,模样标致。
李诗诗?
李诗诗把头转向一侧,额头靠着收起的帷幔,两行泪水把脸上的香粉都冲开了。
子衿手中握着一把匕首,凶神恶煞似的威胁她:“常公子舍命救你,你们又是青梅竹马、郎情妾意,为什么你要屈从于你的兄长李万绮,抛弃常公子?只要你一句话,我便可以帮你们,私奔也好,做什么都行。”
李诗诗摇头:“父兄没有逼我,是我变了心。我是怕死,但早知道我要活在对他的愧疚之中,当初就该把这条命还给他。”
“你死了他的脸也不会好起来,你死了有什么用呢?你还是嫁给他吧,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。”
“……”
常皓额上暴起两根青筋,豁地起身把子衿拉向一边。
子衿吃痛,大呼小叫起来:“你干什么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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